2023年征兵宣传手册
一、2023年征兵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 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大专大三、本科大四学生春季参军,享受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先政策,入伍经历视为实习经历,在入伍前可依政策提前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
女青年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 国家实行一年两次征兵,12月中下旬组织第一批体检,3月中旬送兵;秋季6月中下旬组织第一批体检,9月中旬送兵。
二、应征青年入伍的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 男青年:年满18-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岁。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视力:陆勤人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600度以下)。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兵: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27;(二)女兵:17≤BMI<24。BMI=体重kg/身高㎡,如果BMI>=28必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身体其它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20年《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它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七星区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七星区乡(街道办事处)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登记报名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完成报名后,大专大三(本科大四)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及时提交到就读的高校征兵站审核盖章。参加征兵体检时,将以上两表交给区人武部审核盖章。
体格检查 按照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的通知安排参加初检。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初检合格人员到区征兵体检站参加总检。
政治考核 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
审批定兵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参加7—14天的役前训练后,由区征兵办召开会议审批定兵,并对新兵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办理入伍 经公示合格后,由区兵役机关负责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四、参军经济优待政策
七星区青年服义务兵役两年经济优待概算(万元)
高中 | 大专毕业生 | 本科毕业生 | |||
入伍时发放 | 一次性鼓励金 | 桂林市 | 0.8 | 1.2 | |
七星区 | 不低于0.8 | ≧1.0 | |||
国家学费补偿 | 3年最高3.6 | 4年最高4.8 | |||
服役期间发放 | 部队津贴 | 约2.9(递增机制) | 约2.9(递增机制) | 约2.9(递增机制) | |
家庭优待金 | 约4(递增机制) | 约4(递增机制) | 约4(递增机制) | ||
退役时发放 | 退役增发津贴及医保金 | 0.169 | 0.169 | 0.169 | |
退伍补助 | 0.4 | 0.4 | 0.4 | ||
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 | 0.9 | 0.9 | 0.9 | ||
转移支付养老保险 | 1.652 | 1.652 | 1.652 | ||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 0.9 | 0.9 | 0.9 | ||
初算合计 | 10.92 | 16.12 | 17.32 | ||
说明:1.一次性鼓励金有两部分:①桂林市统一发给本科毕业生12000元/人,大专毕业生8000元/人;②七星区在桂林市发放的基础之上予以增发;2.国家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补8000元,大专按3年计算,本科按4年计算;3.部队津贴,两年义务兵24个月,平均每月按约1200元计算,由部队逐月发放;4.家庭优待金,义务兵两年,每服役满一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一次,标准按七星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计算;5.退役时发放的五项优待金为部队和广西统一标准;6.到西藏、新疆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部队津贴、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发50%。 |
五、参军服义务兵役相关优惠优待政策
优待政策 参军服义务兵役期间,区政府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在七星区入伍,家庭优待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计算,每年2万左右,两年4万以上,每年预计递增幅度在6%以上。广西区政府规定: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本县(区)义务兵补助标准的2倍发放优待金。现役军人在所有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依法优先: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都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免费。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九二四医院免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义务兵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给予其家庭挂“光荣之家”牌,落实上门送喜报和发放优厚慰问金,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
报销路费 大学毕业生返乡在七星区报名应征,区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凭车票实时核算报销往返路费。
报销手术费用 七星区对入伍意愿积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组织不少于2体检,尽可能让毕业生多一次调整身体状态的机会。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大学毕业生七星区征兵办将全部优先批准入伍。大学毕业生入伍前6个月至24个月期间接受近视矫正手术,按每只眼睛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凭票报销,双眼总计不超过10000元。精索静脉曲张、腋臭手术,按不超过4000元标准凭票报销,在新兵入伍后发放。
大学生毕业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 桂林市政府给全市各县(市、区)批准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发放12000元、专科毕业生发放8000元。七星区在桂林市发放的基础之上予以增发,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20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少于10000元,大专毕业生不少于8000元,学信网认证的函授(自考)本科不少于6000元、专科不少于4000元。此项只针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毕业生发放。
士兵报考军队院校转干、提干、选取军士 1.士兵考学。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2.大学毕业生提干。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备案的,入伍1年以上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后可成为军官。3.选取军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目前,中士月工资收入近8000元,并有住房补贴及公积金,且有递增机制,艰苦边远地区另增发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招聘前置 采取事业单位招聘前置的方式,激励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针对有应征入伍意愿并且符合征兵条件,退役后自愿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合格后“带编入伍”,退役后直接由事业单位聘用上岗。
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岗位数不少于当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任务数的20%。由桂林市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专场招聘考试,由区征兵办、人社局组织资格初审、体检、政考,符合征兵身体、政治条件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定兵,由区人社局与已定兵的报考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优惠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生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2022年起,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每年8000名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①国家学费资助;②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③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国家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按每学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按每学年最高16000元标准执行,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逐月领取退役金 军士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这是新政策,对长期服役后不愿政府安排工作的军士是非常好的选择。
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 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七星区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公务员和事业岗位招聘总数10%的比例,定向招聘从我区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元/年);②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③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④用人单位招录或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⑤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政策咨询热线电话:0773-2189688。
政策咨询微信号:13317735279。
六、廉洁征兵监督内容
为提高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公平性,欢迎广大青年、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征兵、接兵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反映存在的问题,如情况属实,将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星区征兵办举报电话:0773-2189688,举报信箱: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1路16-1号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纪检组)